網頁是電子信息傳播方式,被稱為第四媒體(或新媒體)。所謂網頁設計,是以平面設計為基礎,順應網絡媒體傳播與網頁瀏覽的特性所從事的視覺傳達創意工作。其綜合特點是藝術與技術高度結合,有如下特質:
1、具有很強的視覺效果、互操作性、互動性、受眾面廣。
2、它是區別于報刊、影視的一個新媒體。
3、有傳統媒體優點,同時傳播更直接、省力、有效;
一個可用性強的、獨特創新的網頁設計是網站長期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。網頁設計是網站的視覺內容部分,它是瀏覽者進入站點內第一時間接收到的視覺信息。它可以給瀏覽者一個概念,一種印象,這種印象有時候是致命的。成功網頁設計在觀念上要確立活躍的思維方式,還要有效地將圖形引入網頁設計之中,增加人們瀏覽網頁的興趣,在崇尚鮮明個性風格的今天,網頁設計應增加個性化因素,個性化是網頁設計的生命力所在。網頁設計的總體要求:
1、清新大方,這是一種風格,清新主要出自網頁的色彩效果,大方則主要出自網頁的布局效果。網頁與其他平面媒介很相似都是給人看的,所以,在視覺審美方面與其它平面媒介有著同樣的要求。視覺感覺混沌、布局混亂的網頁是不能有效吸引人的,設計者必須具備良好的美工基礎、文化素質與藝術修養。
2、獨具特色,特色是一種區別,具有唯一性。從這一點來說,設計就是創新。
網頁設計中,最大的誤區就是千篇一律,或所謂“大眾化”,面貌雷同:一樣的標題位置、按鈕的編排、動畫的采用等等,毫無個性,不能展現特點,這樣的網站注定是要失敗的。因此,網頁設計必然是創造性勞動,貴在創新。
3、統一和諧。所謂統一,就是設計整體性和一致性,和諧則意味著頁面元素要協調有序,看起來是一個天然的整體。統一包含色彩、版式、結構、字體等方面的統一。和諧是重要的美學法則,要求頁面的視覺效果與人的視覺感受能夠融合、溝通、共鳴。